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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中国31个省级行政区党委或政府“一把手”将有一个新头衔:“总河长”。
根据近日公布的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在部分省区市近十年实践基础上,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负责制的“河长制”将在全国推行。
部分省市,就包含咱们福建。我省从2014年9月开始全面实施“河长制”。两年多来,福建的“河长制”效果如何呢?
咱们先来看看闽侯县溪源江闽江学院段“整容”前后对比照↓
▲ 整治之前,沿河两岸有不少村民养殖畜禽,污水直排入溪,再加上垃圾到处堆放,造成这里的水体又脏又臭。据说,附近村民端午节在河里划龙舟,水溅到身上都会发痒。
▲ 现在
闽侯县上街镇副镇长郑龙是溪源江闽江学院段河段长。当上河段长之后,郑龙着手调查水污染的根源,问题被提到镇里班子进行研究。2016年1月闽侯县上街镇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把该区域列入禁养区,在畜禽整治过程中,共拆除猪栏、鸭栏超过10万平方米!
经过整治,溪源江闽江学院段逐渐变得干净。在福建万里安全生态水系建设中,溪源江又被列入全省十二个安全生态水系建设试点项目之一,于今年5月开始新一轮的整治。如今,溪源江两岸已经种上了桃树和各类绿色植物。供村民们休闲用的步行道也基本建成。
在闽侯,类似郑龙这样的河段长还有284名。全县14个乡镇、沿河217个行政村一共285个河(段)长和村级专管员,都被列入县、镇、村三级河道“河长制”管理责任体系。县政府与各乡镇(街道)签订工作责任状,各乡镇(街道)与包村领导、包村工作队签订工作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落实责任。
2014年,政府出台《“河长制”实施方案》,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河长制”,形成“河长牵头、部门协作、分级管理、齐抓共管”机制。通俗地说就是:
● 纵向上,省级主要领导、市委书记市长、区委书记区长、镇委书记镇长、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各级“河长”形成治水“首长责任链”;
● 横向上,发展改革、财税、水利、国土、农业、交通、环保、经贸、住建、工商、公安乃至监察组织人事部门各有分工、各具使命,治水的保障力度空前提升。
在实行河长制的同时,2015年10月,福建省又在全国率先推出“百姓河长”。一方面监督河流有没有污染,一方面监督政府有没有在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
既能作为政府“河长”的有益补充,又能够配合并促进政府部门的环保工作,激发公众参与环保的积极性。两股力量更好地交融起来,共同守护福建的青山碧水。
点击视频,观看《新闻启示录》之《“河长制”如何推动“河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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