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死了户口不注销行吗
人死后不申请注销户口属于违规违法行为,申请义务人有义务地规定时间内申请注销死亡者户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和公安部三局关于执行户口登记条例的初步意见第六条的规定:1、公民自然死亡的,应当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或者社区、村(居)委持死亡证明、死亡公民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向死亡公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2、死亡证明包括以下四种情形:(1)公民死于医疗单位,医疗单位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2)公民正常死亡,但无法取得医疗单位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社区、村(居)委或者基层卫生医疗出具的死亡证明;(3)公民非正常死亡或者医疗单位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4)死亡公民已经火化,殡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3、公民死亡后,申报义务人未按规定申报户口注销登记的,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后,应当书面告知申报义务人、利害关系人或者村(居)委主动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注销手续;经告知仍未办理的,公安机关可以凭村(居)委出具的证明材料,直接注销死亡公民户口。人死忘后要不要去户口所在地销户
一般是在三个月内,要带上死亡证明,去派出所办理销户手续的。死亡别急着注销户籍
死亡别急着注销户籍是不可以的因为不注销户籍火葬场是不给出火化证是无法火化的死亡注销户口需要什么材料
死亡户口销户需要如下材料:
1、村委出具的死亡证明;
2、死者户口簿及身份证;
3、申请人的户口簿及身份证;
4、具有资质的医疗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者司法部门的死亡鉴定书、法院的宣告死亡判决书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
注销户口的流程是:
1、一般个人主动申请注销户口,先提出申请;
2、将两个户口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交给派出所核查,选择注销其中的一个,然后收回要注销的户口本和身份证,户口注销以后派出所给出具注销证明;
3、拿着注销证明和未注销户口的身份证、户口本到房管部门办理房产证登记更改、到银行提取帐户资金,到民政局办理结婚证更改婚姻信息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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